阜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一、参保人员范围有哪些?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如何缴纳保费?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参保人将保费存在社保卡或缴费存折内,统一由银行代扣。
三、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四、什么是个人账户?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各级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和对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及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五、政府如何对参保人进行补贴?
答: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
六、特殊群体参保享受哪些优待政策?
答: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标准给予补贴;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按照阜政办〔2014〕36号文件规定执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在享受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原有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不少于30元的补助。
七、什么是长缴多得?
答:鼓励长缴多得,县市区政府对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加发的基础养老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八、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 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组成部分?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十、什么是基础养老金?
答:基础养老金是指由中央财政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
十一、个人账户养老金如何计发?
答: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十二、什么是丧葬补助金?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参保人死亡的,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补助金最低标准为中央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
十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条件?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十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十五、养老保险关系终结?
答:参保人死亡、出国(境)定居、户籍注销、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应退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十六、如何进行资格核对年审?
答:待遇领取人员每年应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核对,年度内未进行资格核对的将作待遇暂停处理,待其补办手续后于暂停之月补发养老保险待遇。
对行动不便高龄老人不能到社保机构进行资格核对,可联系当地经办机构进行上门服务。 十七、如何查询个人参保信息?
答:(一)经办机构查询。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在村(居)委会或乡镇社保所查询参保缴费、待遇领取信息。
(二)网站查询。参保人登录安徽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也可委托子女、亲戚、朋友代为查询。方法如下:
(1)登录安徽省人社厅网站,点击首页右下角“城乡居保查询”显示“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界面。
(2)根据界面提示,逐次录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
(3)进入个人信息查询界面,参保人可根据需要查询本人相关信息。
(三)银行网点查询。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所在乡镇金融服务网点补办一张与社保卡相关联的存折,利用存折在银行查询缴费和领取信息,但该存折只能用于查询信息而不能用于缴纳保费或领取养老金。
(四)微信公众号查询。参保人可通过手机关注“阜阳人社”微信公众号,绑定个人身份信息后,在“微服务”栏目内进行对应业务查询。

十八、城乡居保政策咨询监督电话:
阜阳市城乡居保中心 0558—2291306 2291806
颍州区城乡居保局 0558— 2787719
颍泉区城乡居保局 0558— 2271169
颍东区城乡居保中心 0558— 2329339 2329778
界首市城乡居保中心 0558— 4888382
临泉县城乡居保中心 0558—6405653
阜南县城乡居保中心 0558—6716517 6712956
太和县农保中心 0558— 2939991
颍上县农保局 0558—4413552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