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部门负责人制定本部门业务制度,并监督执行。
2.收集并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产业相关政策法规等,组织撰写分析报告。
3.负责集团战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宣贯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与滚动规划,指导、协调直管单位、机关部门职能战略的制定、修订与调整等。
4.负责组织集团战略规划的分解,跟踪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对战略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并及时调整优化等。
5.负责集团改制改革、组织机构调整及职责划分等工作。协助做好集团改制改革方案的设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相关改制改革工作。
6.负责集团管理创新、经济研究及集团智库体系建设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等门类专业;
2.年龄45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4.具备一定的管理理论水平,对宏观经济和行业趋势具有一定的研究和研判能力。
5.集团内部报名人员,应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担任现职M8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现职M8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6.集团外部报名人员,应具有8年以上战略管理、规划编制、战略组织实施、改制改革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政府副县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人员,或政府正科级(或同等级别)以上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2)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人员,或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高级主管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3)省属国有企业总部部门副职或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人员,或省属国有企业高级主管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其他具有相当规模的企业负责人(或相当职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7.集团认为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1.协助部门负责人制定本部门业务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集团投资管理体系建设及流程设置、调整及优化。
3.研究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政策法规变化等,及时提出投资策略调整建议。组织开展集团重大投资课题研究,为集团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组织编制并实施集团投资规划与年度投资计划,并对集团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调整优化。
5.负责组织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撰写投资分析报告。参与投资项目谈判,起草投资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6.负责组织集团投资项目的审查与审批管理工作,参与投资项目决策,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等门类专业;
2.年龄45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4.对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投资风险具备一定的分析研判能力。
5.集团内部报名人员,应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担任现职M8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现职M8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6.集团外部报名人员,一般应具有8年以上投资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政府副县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人员,或政府正科级(或同等级别)以上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2)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人员,或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高级主管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3)省属国有企业总部部门副职或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人员,或省属国有企业高级主管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其他具有相当规模的企业负责人(或相当职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7.集团认为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1.负责建立健全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和流程,组织开展公司法治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集团经营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的法律合规审查工作;
3.负责集团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的处理,集团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合规管理体系,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负责集团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制定合规风险应对预案;
5.参与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识别、评估和控制集团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
6.负责集团重大项目的法律风险评估,为项目决策提供法律支持,负责集团突发事件的法律应对,协助集团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7.集团认为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等相关专业;
3.年龄45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
5.集团内部报名人员应具有8年以上法务管理、合规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担任现职M8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现职M8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6.集团外部报名人员应具有8年以上法务管理、合规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政府副县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人员,或政府正科级(或同等级别)以上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2)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人员,或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高级主管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3)省属国有企业总部部门副职或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人员,或省属国有企业高级主管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其他具有相当规模的企业负责人(或相当职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7.集团认为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