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启明星” 校园就业指导300活动
1、4月28日前,组建成立“启明星”就业指导团,含100家知名用工企业,100名人力资源专家。(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就业促进处,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4月28日前,确定指导团所赴高校名单,及具体时间安排。(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就业促进处)
3、5月2日,“启明星” 校园就业指导300活动推进布置会,全面安排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活动开展。参加人员: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人才开发处、团市委有关处室单位、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部分指导团成员。(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就业促进处)
4、5月3日-6月15日,指导团根据计划安排,赴各高校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向毕业生重点是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宣讲职场环境,讲授就业经验,开展个性化就业辅导与咨询。(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二、人社局长进校园专项招聘对接活动
1、4月27日前制发文件,具体安排县(市)区、开发区与有关高校对接工作。(就业促进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
2、4月28日,召开有关布置会议。参加人员: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人才开发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就业科、就业人才中心。(就业促进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3、5月3日前,制定市局领导活动方案。(就业促进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4、5月6日-6月15日,分四批集中组织市、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长进校园开展专项对接活动,了解情况、现场互动,向高校毕业生重点是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招聘信息,解读政策,引导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就业促进处、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
三、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活动
(一)线上招聘会( “情暖江淮筑梦未来”—2017年高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场网络招聘):
1、4月24日-4月26日,制作网上招聘专区,开展安全测试。(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局信息中心、新安人才网、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企业)
2、4月27日-6月10日,具体开展网上招聘各项工作,保持网络招聘安全、稳定。(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局信息中心、新安人才网、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企业)
(二)线下招聘会( “情暖江淮筑梦未来”—2017年高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时间:5月6日
地点:合肥学院
1、4月28日前制定完成招聘会具体方案,协调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等,组织500家企事业单位报名参加招聘会。(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合肥学院、新安人才网、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企业)
2、5月4日,召开专题布置会,协调各方面工作,主要含:开幕式领导邀请,参加企事业单位、学生组织,会场布置、各项宣传标语,安全保障。(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合肥学院、就业促进处、人才开发处、新安人才网、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企业)
3、5月5日前,完成邀请有关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参加招聘会。(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就业促进处、市扶贫办、合肥学院)
4、5月5日前,完成有关招聘会志愿者招募。(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团市委、合肥学院)
5、5月6日上午9:00,召开“情暖江淮筑梦未来”—2017年高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合肥学院、新安人才网、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企业)
四、贫困高校毕业生专项就业服务活动
1、4月24日-10月30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将每月第二个星期设为“绿色通道周”,优先为来肥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档案托管、户籍代理、组织关系挂靠等“一站式”服务。(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2、①4月28日前,完成确定定向招收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扶贫基地、扶贫爱心企业名单;(就业促进处)②5月10日前,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就业扶贫基地、扶贫爱心企业参会;(就业促进处)③9月30日前,收集进入企业就职的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名单,并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兑现各项优惠政策。(就业促进处)
3、①5月3日前,完成制定扶贫“三送一交心”工作方案;(就业促进处)②5月4日-9月30日,每月10日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带领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分别赴五个县(市)开展一次扶贫“三送一交心”(送岗位、送技能、送温暖,与贫困劳动者交心)活动。(就业促进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及局属各有关处室单位)
4、①5月3日前,完成制定已在肥就业的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慰问活动方案;(就业促进处、市扶贫办)②5月4日-9月30日,每月15日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带领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联系一次已在肥就业的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发一封慰问信或打一次电话,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给予精神关爱。(就业促进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及局属各有关处室单位)
5、①5月3日前,完成制定全市人社部门干部与来肥就业的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帮扶对接活动方案;(就业促进处、市扶贫办)②5月4日-9月30日,组织开展“一对一”帮扶对接活动。(就业促进处、局属各处室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
6、①5月3日前,完成创业孵化平台扶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工作方案。(就业促进处)②5月4日-10月31日,创业孵化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项目遴选、创业孵化,帮助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实现创业。(就业促进处、各创业孵化基地)
(五)基层就业促进工程
1、实施推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计划优先招募100名贫困家庭优秀大学毕业生参与到“选调生”、“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行动计划。4月24日-10月31日,根据有关工作安排顺序推进。(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才开发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市人事考试中心)
2、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稳定提供1417个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开发 1.08万个公益性岗位,拓宽基层就业渠道。2017全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安排依序推进。(就业促进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市民生办)
3、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优先安排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开发1800个就业见习岗位。2017年全年,根据有关文件加快推进。(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就业促进处、市民生办)
(六)贫困家庭大学生促进就业暖心工程
1、积极帮助求职。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发放每人8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对参加我市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含卫生、教育系统)公开招考的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免收各类费用。4月底前完成创业求助补贴发放,对照有关文件执行免收考试费用。(就业促进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市人事考试中心)
2、搭建就业平台。建立“一站式”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人事代理全程免费,每月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就业服务月”、“高校招聘直通车”等公益活动,优先推荐就业。依照有关文件,4月-10月间每月的15日集中开展相关活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就业促进处)
3、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与贫困家庭大学生签订1年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签订劳务协议的,分别给予300元/人.月的岗位补贴和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依照文件认真执行有关补贴、奖励的发放工作。(就业促进处)
(七)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
1、提升就业能力。贫困家庭大学生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200-1300元的培训补贴,努力提升就业能力,适应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参加就业见习。依照文件认真执行技能提升工作,推荐参加就业见习。(职业能力建设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就业促进处)
2、落实“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引导贫困家庭“两后生”到技工院校接受免费的系统技工教育。依照文件认真开展活动,推荐参加技工教育。(职业能力建设处)
3、通过发放电子创业劵,为每名大学生至少进行1次在线创业意识培训,为每名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进行1次创业能力测评。依照文件认真开展工作,推荐参加创业培训。(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
2017年4月26日